新闻调查:金色八月——小罗,梅西能否相约北京?

        单纯的“巴萨球迷”不难作出评断,单纯的“中国球迷”也不难作出评断,可是把两者混在一起就难坏了“中国的巴萨球迷”!毕竟经历了夏季的大换血,希望俱乐部能够取得开门红,在欧冠资格赛上取得好成绩!但是能够在家门口看看自己喜欢的球星也是平生一大幸事(商业比赛除外)!
 

前段时间巴萨“制造”的奥运会事件如今已是峰回路转,由于国际足联的介入和小罗的成功转会使得前巴萨的两位战友有望在今年八月相会北京,这对于广大的中国球迷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事件回放:

        北京时间08年7月9号在巴萨的官方网站上赫然出现“罗纳尔迪尼奥14号与球队会合”的新闻,单看新闻标题可能不觉奇怪,但是整则新闻的重点则是要表明“巴萨不同意小罗参加今年八月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这则新闻显示尽管小罗入选巴西国奥队的23人名单,但是由于在国际足联的的比赛章程中规定奥运会足球比赛不在国际足联规定的比赛日程内,并声称小罗将于14号回到巴萨参加赛季前的体检工作。

        与此同时更是将国际足联的章程附在新闻的尾部,表明俱乐部对于球员是否参加奥运会有决定权。这实际上也是对巴萨其他试图参加奥运会的球员打了一剂预防针,这当然也包括阿根廷人梅西。

         介于小罗与俱乐部的长期纠葛和模糊不清的转会形式,使得小罗的奥运前景不如乐观,但值得庆幸的是小罗自己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表示自己非常希望参加奥运会,并且会与队友一起为了夺取巴西足球历史上第一次奥运金牌而努力!

        如果说小罗的强制行为还有些特殊因素的牵扯,那么俱乐部在梅西参加奥运会问题上处理的就有点不合情理了。俱乐部方面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支付了梅西的薪水并且把他培养成超级巨星,并且参加奥运会的时间与欧冠资格赛相冲突!如果说后一点理由还让球迷有所斟酌的话,那么前一个理由纯粹是扯淡!对于此事梅西本人的表示是与欧冠资格赛相比他更愿意与阿根廷一起努力实现卫冕。

        他说“对于能够参加奥运会这样一项很棒的赛事我很期待,过来人都推荐我在职业生涯中至少也要体验一次。并且我们是卫冕冠军,如果球队各方面与转良好并且团结一致的话。我相信我们可以成功卫冕!”

事件点评:

        俱乐部的强硬态度和球员本人的奥运热情形成鲜明对比,也使得广大中国球迷对此颇有怨言。尽管曾经有新闻不无搞笑色彩的指出2010年南非世界杯在遭遇恐怖袭击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确定灾难时,有九牛一毛的可能性会落户中国,更有中国知名媒体对其大肆渲染。对此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新闻传媒的喙头,充其量就是再拿无人“闻”津的中国“皮球”找乐一番!


        毕竟以眼下中国足球世界不入流,亚洲三流甚至一步步走入下流的水平还是我们让自己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看看大力神杯也会以手掩面,面有愧色,色不起来!与遥不可及的世界杯相比,神圣的奥运会总算历经中国几代政府及其领导人的的努力,飘洋过海穿越100多年时空隧道从遥远的雅典城邦来到紫禁之巅!

       对于可怜到不看中国足球的中国球迷来说,盼星星,盼月亮,盼伊布,盼他信,盼希丁克,盼李惠堂......总算盼到在自己家门口举办次奥运的机会。你俱乐部到好,一句“龟定”就把我们的美好愿望浇灭了!我当时就像冲进北京外国语大学西班牙语系的办公室,找个教授学两句西班牙语好好质问一番,就算是问不清楚骂两句也痛快啊,好歹得让他听懂!

       其实静下心来细想此事,单纯的“巴萨球迷”不难作出评断,单纯的“中国球迷”也不难作出评断,可是把两者混在一起就难坏了“中国的巴萨球迷”!毕竟经历了夏季的大换血,希望俱乐部能够取得开门红,在欧冠资格赛上取得好成绩!但是能够在家门口看看自己喜欢的球星也是平生一大幸事(商业比赛除外)!

       对此,我给出的建议是————将欧冠资格赛赛场移师中国!这当然也有点自娱自乐的意思!


最终判决:

       7月16日AC米兰官方宣布小罗以2100+400万欧元的转会费转会圣西罗,随即米兰副主席加里亚尼表示“我们尊重球员在加盟米兰之前的承诺。如果罗纳尔迪尼奥早就是米兰人了,我们也不会放走他,但他在本周才正式加盟,所以我们决定让他代表国家参赛。”言下之意也就是说,米兰会遵从小罗自己的意见为其放行!

       相对于小罗,梅西能否参加奥运会更让人捏了一把汗,如果俱乐部坚持不放梅西的话,事情无疑会继续僵持下去。在此情形下,国际足联介入此事,他们已经告诉俱乐部必须放人,给出的理由是”梅西未满23岁属于适龄球员。每支奥运足球队允许三名超龄球员,只有在超龄球员被征召入选的情况下俱乐部才有权做决定。”

至此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小罗,梅西两位前巴萨战友会铁定出现在北京的赛场上!

ps:

           如果您对此事有自己的看法,欢迎到fans1.com巴萨球迷论坛留言!(我还没有注册

作者:  田超
来源:  fan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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